深圳研發補貼-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
作者:小編 日期:2024-06-27 16:33:46 點擊數:
一、申請條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和上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
(二)上年度研發費用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或研發費用不低于50萬元的規模以上企業;
(三)企業已向稅務部門辦理上年度加計扣除申報;
(四)國家統計法規要求填報科技統計報表的企業應填報科技統計報表;
(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資格的企業應當評價入庫;
(六)企業誠信記錄良好。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核定后申請單位上年度研發費用,實行階梯資助,具體資助金額根據當年申請單位數量和預算規模確定。
二、補貼金額
1、單個申請單位年度內資助資金最低不少于1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將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優化整合為新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避免了重復資助(提示:以后沒有企業研究開發資助的項目名稱了,統一調整為新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項目);
3、取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深圳市5萬獎勵性資助、取消異地遷入本市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100萬資助;
4、資助方式由原來按比例資助調整為階梯資助,根據研發費用分檔情況:
(1)資助金額設10萬元(50萬≤研發費用<100萬的規上企業、100萬≤研發費用<300萬)(提示:研發費用100萬以內的國家高新企業不具備申報資格、研發費用50萬以內的規模以上國家高新企業不具備申報資格);
(2)20萬元(300萬≤研發費用<2000萬);
(3)50萬元(2000萬≤研發費用<5000萬);
(4)100萬元(5000萬≤研發費用<5億);
(5)300萬元(5億≤研發費用)
深圳補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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