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專利申請流程介紹
作者:小編 日期:2023-06-05 16:58:32 點擊數:
一、澳門專利類型
1、發明專利,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專利(又稱實用新型專利)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所作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設計及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兩者的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用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二、發明專利
1、提交申請并繳付有關費用;
2、若申請資料符合規定,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后,經濟局刊登有關申請公告。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權日止,任何第三方均可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
3、申請人應在提出主申請或分案申請之日起計7年內,遞交實質審查申請,并繳納實質審查費用,否則有關的注冊申請將被駁回;
4、發明專利注冊申請獲批準后,有關注冊編號、權利人名稱及批示日期等資料將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
5、申請人應在核準注冊的批示公布日起1個月的上訴期屆滿后,或當有上訴提出時,在獲知法院的確定裁判后5個工作日,領取注冊證。
三、實用專利
1、提交申請并繳付有關費用;
2、若申請資料符合規定,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后,經濟局刊登有關申請公告。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權日止,任何第三方均可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
3、申請人應在提出主申請或分案申請之日起4年內,遞交實質審查申請,否則有關的注冊申請將被駁回;
4、實用專利注冊申請獲批準后,有關注冊編號、權利人名稱及批示日期等資料將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
5、申請人應在核準注冊的批示公布日起1個月的上訴期屆滿后,或當有上訴提出時,在獲知法院的確定裁判后5個工作日,領取注冊證。
四、設計及新型專利
1、提交申請并繳付有關費用;
2、若申請資料符合規定,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2個月后,經濟局刊登有關申請公告。自刊登公告日起至授權日止,任何第三方均可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
3、申請人應在提出主申請或分案申請之日起計30個月內,遞交實質審查申請, 否則有關的注冊申請將被駁回;
4、設計或新型注冊申請獲批準后,有關注冊編號、權利人名稱及批示日期等資料將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
5、申請人應在核準注冊的批示公布日起1月的上訴期屆滿后,或當有上訴提出時,在獲知法院的確定裁判后5個工作日,領取注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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