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綠色工廠補貼申報指南
作者:小編 日期:2024-06-25 16:44:20 點擊數:
一、項目申報條件
1.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
(二)申報項目所在地位于深圳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已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能評等備案或核準,取得有關批準文件。產品涉及安全等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申報單位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產品生產或銷售許可等資格;
(三)申報單位提交的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等經營指標數據,與報送市統計部門的數據一致;
(四)不存在就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向市有關部門進行多頭申報的情形;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2.專項申報條件:
距離申報單位獲得試點示范等榮譽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年(2020年7月15日后),且該榮譽處于有效狀態,未被暫停、撤銷、中止或終止。各項榮譽的獎勵資金計劃綜合年度資金規模和評審結果確定。
二、項目資助標準
(一)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深圳市)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規范公告示范
1.扶持方向:支持列入國家綠色低碳領域制造業規范公告名單。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列入國家綠色低碳領域制造業規范公告(光伏制造、鋰離子電池、環保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等)企業(深圳市)名單。
3.扶持標準: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三)綠色工廠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省、市綠色工廠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省、市綠色工廠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四)綠色產品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省、市綠色產品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省、市綠色產品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5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2萬元,單個企業單年度累計不超過50萬元(含國家、省、市級產品獎勵總和)。
(五)綠色工業園區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省、市綠色工業園區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省、市綠色工業園區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省、市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省級、市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
(七)綠色企業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綠色企業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綠色企業(特指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綠色企業)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八)綠色數據中心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省、市綠色數據中心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產權所有的數據中心已獲得國家、省、市綠色數據中心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九)工業綠色發展支撐機構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工業綠色發展評價中心、廣東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工業綠色發展評價中心、廣東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十)自愿性清潔生產
1.扶持方向:支持通過國家、省、市級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的工業企業。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通過國家、省、市級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的工業企業。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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